更大力度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相关部门解读《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4-09-18 浏览次数:29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央层面首次专门就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出台的政策文件。国务院新闻办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意见》进行了深入解读。


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坚持完善清单管理,厘清政府作用边界,是《意见》的一大亮点。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介绍,《意见》从准入规则确定、准入事项设定、准入措施程序调整等层面强化了对“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的支撑,切实维护清单的统一性、规范性和严肃性,推动市场准入管理更加规范,更好保障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市场。

国家发展改革委正会同商务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有序推进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新版清单将全面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制度改革以及新一轮机构改革等紧密衔接,推动清单事项进一步缩减。


放宽准入限制以激发市场活力

《意见》提出,实施宽进严管,放开充分竞争领域准入,大幅减少对经营主体的准入限制。

“市场准入是经济活动的第一道门槛,要推动市场准入限制不断放宽,推动各类资源要素顺畅流动,积极营造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李春临说。

在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方面,《意见》作出了放宽准入方向性安排和重点领域针对性安排,提出对不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可以依靠市场充分竞争提升供给质量的服务业行业领域逐步取消准入限制;同时,持续优化经营主体准入环境,清理不合理的准入限制和违规设置的准入障碍。


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

市场准入是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条件。《意见》明确聚焦深海、航天、航空、生命健康等10个新业态新领域,分领域制定优化市场环境实施方案,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提高准入效率。

李春临介绍,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管理不能套用传统的以行政审批为主的管理模式,而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标准、场景为牵引,推动形成更具柔性和韧性的准入管理机制。要按照标准引领、场景开放、市场推动、产业聚集、体系升级的原则和路径,进一步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准入方式。


加大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力度

《意见》明确,加大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王善成介绍,要加大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力度,加快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要开展新业态新领域准入试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在深海、生命健康、新型能源、人工智能等领域再推出一批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积极探索更加高效便捷的准入机制。


逐步实现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覆盖

《意见》提出,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王善成介绍,今年将进一步扩大评估范围,明年起逐步实现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效能评估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将考虑由“全国通用指标+地方特色指标”构成。全国通用指标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制定发布,地方特色指标由各地根据实际设置,适当体现地方特色,鼓励基层改革创新。

他还表示,评估结果主要为各地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工作提供参考。评估工作明确不搞排名,杜绝给地方、基层增加负担。要通过开展效能评估,全面反映和科学评价各地市场准入环境,推动市场准入制度各项要求扎实落地,不断提升政府准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加强监管防止不当市场竞争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表示,要严格监管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对自然垄断企业开展垄断性业务和竞争性业务的范围加强监管,防止有关企业利用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环节延伸或排除、限制上下游竞争环节开展市场竞争。

要聚焦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关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纵深推进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纠治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交易对象、排除限制经营者参与招标投标经营活动等不当市场干预问题,破除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 (陈炜伟)